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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族长各堂主成立的朱氏家族纪委监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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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16 14:17: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紫阳堂江苏阜宁新沟镇孔郑村朱氏宗族由族长,各堂主成立的朱氏家族纪委监察部将对朱氏家族成员违反族规即时进行处理,真正做到人在做天在看

家族内发现问题要即时进行研究,扣分、加分、消分等等进行处理。
古人云:“养不教,父之过。”几十年来由于对自己子女缺乏家族观念的教育,导致现在有很多人没有家庭观念和人伦的教导,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上下不分,孝义全无,有老不养,有子不教,嫖娼有余,赌博竭力,吃喝玩乐无度,为官不体恤黎民,骄奢淫逸,为民不尊师长,横蛮逆行,用什么教育他们,家训族规中规范了后人的言行。如何立志?如何敬业?如何治学?如何治家?如何做人等等,有很多东西在学校里学不到的。她能很好的陶冶我们的情操鼓舞我们热爱生活,奋发向上,为国贡献,为族争光。由于家规是家族行教化的“传世宝典”,故旧时订族规有一套既定的程序。平和一带订公约要由族长主持,交族人议定,形成条文,写在纸上或牌上,敲锣打鼓,公诸于众,咸使周知。后用族产买肉煮饭,供族人共享,俗谓“吃知道”。“吃知道”后,族人必须守族规,不得违犯。各地触犯族规轻则处罚(如罚款、关禁闭、训斥、鞭打),重则处死。浦城房氏家族规定:“族内子孙人等,妄作非为,有干名教者,不待鸣官,祠内先行整治。”福安湖口村张姓家族,民国初年,有一家儿子不孝,虐待父母,屡劝不改,遂由宗族
干预,将此人活埋于张家宗祠里。《孟子》言,世俗所谓不孝者五,大略该之。而好货才防、私妻子,尤为乡俗通弊,不可不以为切戒。至于违犯教令,律有明条。凡子孙于父母及父母,骂者罪即绞决;殴则斩决;杀者凌迟处死。例禁森严,虽下愚亦当知畏。苟念生我、鞠我、抚我、育我之德,则服劳、致敬、就养,无方天性所流,自有不能已者,何至尚有忤逆哉。倘有不孝之子,合族须预为教戒,俾知悛改。庶免酿成枭 ,贻累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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